二、印度要求歸還光之山鑽石
八年後,納迪爾沙遭到暗殺,他手下一名將軍將這顆鑽石拿到喀布爾獻給阿富汗王朝,後來幾經輾轉,十九世紀將它再次帶回印度的是蘭吉特辛哈,可是在他死後,錫克王國就被消滅,光山鑽石也隨著印度國王一起由東印度公司呈獻給維多利亞女王。
光之山顏色偏灰,色級不高。美國寶石學家曾將其估價為70萬美元。1862年為除去上面的瑕疵,將其重新琢磨成圓鑽型,重量減至108.93克拉。後來維多利亞女王將這顆186克拉的鑽石重新切割成約108克拉增其光彩度,並和切下的碎鑽一起鑲在王冠上。
2009年2月,印度獨立領導人甘地的曾孫圖沙爾呼籲英國歸還英王冠上的「光之山」鑽石。任甘地基金會主席的圖沙爾稱:「印度是光之山鑽石的合法主人。如果英國皇室的珠寶被一名阿拉伯酋長所佔有,那麼英國肯定會感到不高興。我希望光之山鑽石能夠回歸印度。歸還它將是對英國對其殖民印度
歷史的贖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