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元甲後人狀告李連杰的結果
而關於《霍元甲》的內容的爭論還未結束,霍元甲後人身分遭到質疑。霍元甲的後人列舉了村委會證明、族譜、祖墳等一系列證據,以此來證明自己的身分,而電影製作方對原告所列舉的證據表示反對,並提出村委會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原告與霍元甲的關係。
之後走訪了包括天津及更多城市天氣預報市公安局、西青區公安分局、文化部、檔案館等八個政府部門,都沒有霍元甲族人資料。而且被告方卻認為,故事片不是紀實片,對電影的評價僅限於藝術評判的範疇。“霍元甲是百年前的人物,有關他的故事已經進入了公共領域。”
最後,霍自正表示他放棄了經濟賠償,因為“名譽侵權是錢買不來的。”但是他要求停止該電影的發行,並要求道歉。在庭後,霍自正說:“我不會阻止繼續有人表演有關我先人的藝術作品,這是對我先人的推崇。但是,藝術加工要在合理範圍內。”
其實,我們看見的歷史也並非全部正確,至於藝術作品,也沒必要認真對待,看看笑笑就好了。不然影視方面全部太過嚴謹的話,就不會有精彩的作品出現了,畢竟藝術源於生活,但高於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