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案6人全部判刑
2014年10月11日上午9時,山東招遠涉邪教故意殺人案在煙台中院第一審判庭公開宣判。張帆、張立冬等2人被判死刑,呂迎春被判無期徒刑,張航有期徒刑10年,張巧聯有期徒刑7年。
2014年11月28日,山東省進階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張帆、張立冬、呂迎春等涉邪教殺人案二審宣判,裁定駁回張帆、張立冬、呂迎春、張航、張巧聯的上訴,維持原判;對維持張帆、張立冬死刑判決的裁定,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。
2015年2月2日,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山東省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犯故意殺人罪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罪犯張帆、張立冬執行死刑。